国家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2017年9月份开始,重点督查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建委、交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切实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现就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本次督查指导的重点是各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居住(小)区改造建设停车场及建设充电设施情况;小微型客车租赁停车场地设置、公共停车场等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情况;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全面开展自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督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开展督查工作。我部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于2017年9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