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总工会颁发武工[2017]41号文件,《关于武汉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评定结果通报》,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武汉市总工会设立,是全市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扬子江汽车公司工会工作自属地化管理以来,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公司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工会制度和要求,积极履行工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不断推进公司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活跃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始终把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作为工会工作追求的目标。

获得“全市模范职工之家”殊荣,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两级工会组织对扬子江汽车公司多年来着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职工之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将继续发扬务实作风,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职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进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为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